川注协〔2017〕69号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级暂行办法》,我会现已完成201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级工作。现将江苏省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级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