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6〕68号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级暂行办法》,我会现已完成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价评分工作,并于11月15日至22日进行了评分结果的对外公示。现将江苏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