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会行党办〔2017〕2号
各省(州)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组织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1月19日,省行业党委以川会行党办〔2017〕1号文转发了《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委关于扎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工作的通知》,各省(州)行业党组织立即着手摸清排查本地区事务所党组织基本情况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经研究,现就下一步专业技术人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应建未建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立即着手建立党的组织,切实提高党的组织覆盖面。经统计,目前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且有3名以上中共党员而未成立党组织的事务所尚有12家(第一批)。要求这12家事务所(详见附件1)应尽快提出成立党组织申请报告上报至所在省(州)行业党组织,省(州)行业党组织应从速从快审议并在4月底以前将事务所党组织批准情况报送省行业党办。此外,全省目前从业人员30人以下且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18家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2),应作为第二批次于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党的组织建设。
对其余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事务所,可通过发展新党员、引导招聘党员员工、吸收在事务所工作但未转入组织关系的退休党员及时组建联合支部(覆盖事务所一般不超过3家为宜)等方式,推进建立党组织。
二、及时明确指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目前,全省有从业人员30人以上、党员不足3名的事务所共计29家(详见附件3)。请相关省(州)行业党组织及时对这29家事务所派出党建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于3月底前报送至省行业党办。
联系人:郝珊珊
联系电话:028-85315757
传 真:028-85317070
电子邮箱:scicpadj@163.com
附件:
1.
2.
3.
中共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