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完成本所收费标准的制定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事务所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制定出本所的服务收费标准,并在事务所办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立足经济发展水平、事务所执业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省注协《审计定价成本与审计收费研究》课题成果(http://www.scicpa.org.cn/news/xhgg_detail2013.html)等,予以合理确定。
3.各事务所请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本所制定的收费标准以正式行文方式上报省注协综合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若事务所制定的服务收费标准与行业课题研究成果偏离达20%以上的,需另附情况说明说明理由和依据。
4.省注协联系方式:028-85313735,028-85310239;
scicpazh@163.com。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