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5]13号
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从5月18日起,我省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审查工作进入事务所实地核查阶段,今年综合评价核查将与任职资格检查同步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事务所综合评价实地核查分工和要求
(一)实地核查的事务所分组名单(按2014年事务所收入前60确定。
(二)实地核查的时间要求
5月 16日—6月8日,各组要全面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包括:
1.依据实地核查资料填报准确数据;
2.发现指标不符的,现场督促事务所修改后将修改后的综合评价电子表格收集,待核查结束后统一发注册部。
(三)实地核查的工作重点
1、各组在核查工作中,应首先将事务所财务报表作为重点核查的对象。
2、因今年评价表部分指标数据信息,将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故本次现场核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应放在系统中无法提取的指标(表格绿色部分)的支撑依据上。如: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金额,五险一金的员工数,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实际支出数,“质量控制”中相关制度的设立,“内部治理”中相关制度的设立、风险基金的计提,“执业质量”中相关制度的建立及责任人的落实,“党群共建指标”中各项填列指标的依据,“社会责任”、“受奖励情况”中相关指标的依据等等。
(四)实地核查的其他注意事项
1、有关方式方法 ,尤其是对非定量指标,如相关制度的设立和执行情况等,既要严查支撑依据,同时对支撑依据的认定可不必拘于一种模式(文件、纪要、正式文字材料、上墙展示等均可)。认定“五险一金”员工数的尺度统一为:90%以上的员工办理了“五险一金”,同时事务所能合理解释剩余10%未办理的原因,即可视为完成了100%的比例。
2、对每家事务所现场核查情况要有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由注册部统一制发)。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工作底稿(尤其核查中有变动修正的地方要明确说明,组长和核查组人员要签字),核查工作完毕后各组要统一将工作底稿交到网站注册部集中管理。
二、任职资格实地检查
(一)实地检查对象的选取
本次检查事务所为2014年收入前60名。
(二)检查人员
综合评价5个检查组人员
(三)检查时间要求
按照要求与综合评价实地核查时间同步,于6月8日完成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检查组应当核实如下内容并完成相关底稿填报整理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专职在事务所执业。
可通过谈话、询问、查阅等方法,复核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托管资料,事务所社保缴纳、工资发放凭据,以及事务所业务报告执行记录等,确认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在该所专职执业。
(二)事务所填报的事务所及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是否与事务所实际情况相符。
可运用谈话、询问、查阅等,核对事务所填报的事务所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特别需要核实党员及党组织建设等相关信息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息。
(三)通过查阅事务所账务资料核对事务所向网站填报的有关财务报表资料是否与事务所财务核算资料相符,会费缴纳是否准确。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与事务所有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并进行详细记录、填写相关表格。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