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4〕101号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补贴办法》有关规定,为鼓励事务所加强内部控制、提升执业质量、树立风险意识,对参加集中投保且已经投保的事务所,省注协给予一定补贴。现将2014年度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4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15日。
二、 符合补贴条件的事务所,应在上述期间内自行提交补贴申请书并及时上报参加集中投保的有效凭证。
有效凭证包括事务所的保单及其明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发票、事务所相应的保费支出凭证等。
三、 补贴事务所的名单,以受理期间上报有效补贴依据的事务所为准,逾期未申请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本项补贴。
四、办理补贴事宜联系电话:028-85316389,联系人:曾珂、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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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