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4〕49号
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进一步发挥综合评价在推动事务所发展中“指标导引、自动比动”的作用,同时简化工作流程,减轻事务所信息填报负担,根据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网站《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11号),确保我省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就做好2014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工作时间
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于4月18日前,完成更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填写综合评价表并上报省注协。
二、填报要求
事务所通过下载“附件”的方式获取综合评价表(Excel格式),并根据以下要求据实填列有关信息:
1.使用Excel 2007及以上版本,下载并打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
2.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为保证指标信息汇总、评价,请勿自行修改设定的数据格式,并确保表中填写的事务所代码与中注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格一致。
4.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今年综合评价不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业人员个人信息;为保证数据的一致性,评价表部分指标数据信息,将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请事务所在填报前,更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对应指标信息,同时督促本所合伙人(股东)、专业技术人员更新个人信息。
5.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各指标信息填报口径均为包括总、分所在内的合并信息。总所在省内,在川其他地区设立的分所可不单独填报。
6.各指标填报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者工作底稿。
三、其他
事务所完成综合评价表的填写后,请务必将电子表格文件名按“事务所代码+事务所名称”方式编写,如“51010000张三专业技术人员.xlsx”,否则不予接收,事务所发送邮件前务必认真核对填列信息,勿多次发送邮件,邮箱地址:sczc321@163.com。纸质表格加盖事务所公章后提交注册部。外地事务所可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收件单位: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收件地址:郑州省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
收件人:注册部
如有综合评价表方面问题请咨询省注协注册部或中注协注册部,省注册注册部联系人:蒋演、王化028-85315722 、85313676;中注协注册部联系人:周京、杨渊波010-88250136,88250137。
附件:()
1.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
2.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价表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