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4〕48号
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建立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风险保障机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健康发展,我会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前期在广泛征求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后,以川注协〔2013〕176号文件印发了《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补贴办法》,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三家保险公司作为此次集中投保的承保入围机构。经过多次的协商谈判,最终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就集中投保的费率、服务方案等保险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现将办理此次集中投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保事项的咨询和办理
此次集中投保承保入围机构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和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三家入围机构经协商组成共保体,确定由人保财险作为首席承保人牵头为全省事务所提供承保和理赔服务。
参加此次投保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首席承保人即人保财险索取有关资料,了解有关险种内容,购买职业保险。人保财险承诺:截止2014年4月30日24:00时,凡是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成功投保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责任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框架协议中集中投保方案费率表的9.5折优惠。人保财险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此外,也可向我会注册部索取有关资料,联系电话:028-85313676,联系人:王化。
二、集中投保补贴办理的相关事项
为鼓励事务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我会拟对参加集中投保的事务所给予一定的补贴经费。对事务所的保险费补贴,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补贴事务所的名单,以受理期间上报有效补贴依据的事务所为准,逾期未申请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本项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事务所,应自行提交补贴申请并及时上报参加集中投保的有效凭证。有效凭证包括事务所的保单及其明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发票、事务所相应的保费支出凭证等。
办理补贴事项请与网站财务部联系,电话:028-85316389,联系人:曾珂、蒯明。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