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4〕63号
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充分贯彻中注协“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的有关精神,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队伍建设,抓好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工作,我会于近期发布了《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意见(2014修订版)》(川注协〔2014〕62号)。根据修订后的实施意见,现对我会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第二次选拔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报名
报名条件请按照上述(川注协〔2014〕6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报名提供资料及其他事项继续按照《关于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领军人才第二次选拔报名的通知》(川注协〔2014〕10号)的要求执行。
二、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报名截止时间
考虑到事务所上半年业务繁忙,经研究,报名时间延迟至2014年7月20日。
请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按照本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参选人员报名工作。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