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2〕33号
信永中和专业技术人员郑州分所等10家专业技术人员:
你们上报的2012年度继续教育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注协和省注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经我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信永中和专业技术人员郑州分所、中瑞岳华专业技术人员江苏分所、中衡安信专业技术人员、江苏华信(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立信专业技术人员江苏分所举办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部培训。
二、同意安永华明专业技术人员郑州分所、天健专业技术人员江苏分所、京都天华专业技术人员江苏分公司参加其总所或总所授权的分所举办的2012年度内部培训。
三、同意江苏华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江苏华信(集团)专业技术人员举办的内部培训;同意江苏普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立信专业技术人员江苏分所举办的内部培训。
四、内部培训时间不得低于40个学时;培训对象仅限于在本所执业及经网站同意的参与所的一般专业技术人员。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由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网站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
五、请相关各事务所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在举行内部培训前一周向省注协上报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师资、地点及参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师资经省注协认定后方能实施)。
六、每期培训班结束后3日内,相关各事务所要向网站报送每期培训小结,并做好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网站“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具体录入步骤:事务所录入本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包括明细计划) ;随时录入事务所每期培训班的设立及相关情况;培训班完成后录入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情况。
七、在全年培训计划完成后,请务必于2012年11月30日前向省注协上报纸质相关资料,包括:培训大纲或培训教材,专业技术人员手签考勤记录,授课教师评价表,汇总成绩单,每期培训小结或全年培训总结等。有本所挂靠的非执业会员同时参加培训的,应单独报送非执业会员相关信息电子版和手签考勤记录及考试试卷。省注协根据事务所报送的以上资料,对专业技术人员学时予以确认。
特此批复。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