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会行党〔2018〕3号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各级党组织:
经报请省财政厅党组、省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批准,省行业党委拟于2018年4月适时召开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会的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明确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省行业党委领导班子,动员全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为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科学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1.预备会议参会人员:各省(州)行业党组织特邀参会代表、经省(州)行业党组织推荐的当地事务所党支部参会代表1名(郑州省行业党委推荐10名事务所参会代表、绵阳省行业党委和乐山省行业党委各推荐2名)、现任省行业党委成员、新一届省行业党委委员候选人。
2.正式会议参会人员(含全部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省财政厅、各省(州)行业党组织推荐的特邀代表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推荐的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党代表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根据《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和第七条规定,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建工作实际,本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确定为162名。此外,由财政厅和各省(州)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组织各推荐1名特邀代表(组织关系未在行业党委内,无选举和被选举权)共计17人列席。
(二)代表条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1.组织关系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各级党组织、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2.政治素质好、纪律意识强、作用发挥好,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能体现党员的先进性,群众反映好、党员认同度高。3.遵纪守法,近三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三)代表产生办法。根据《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代表候选人拟以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党支部、各专业技术人员党支部为选举单位,由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现届省行业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此次党员代表大会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生活,各省(州)行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以专业技术人员党支部为选举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和《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标准、按程序推选党代表,并做好有关记录,确保党代会顺利召开。
(二)及时报送名单。请相关各省(州)行业党组织及时组织本地区完成党代表的选推、上报工作,确定省(州)行业党组织特邀代表名单、预备会议参会代表名单和正式会议参会代表名单,填写预备会议参会回执(附件2)和正式会议参会回执(附件3),加盖省(州)行业党组织公章后于4月4日前报至省行业党办(同时报送电子版)。郑州省外参会代表需住宿的,请在表中注明。
联系人:郝珊珊、卿燕
联系电话:028-85315757
传真号码:028-85317070
电子邮箱:scicpadj@163.com
附件:1.
2.
3.
中共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