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会行党办〔2018〕6号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各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1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省委两新工委已通过人力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2018年度党建经费48.6万元,现就经费补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助范围
我省注会行业已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行业基层党组织(截至6月30日共162个,详见附件1)。
二、 补助标准
根据《意见》第20条规定,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每年补助党建工作经费3000元。
三、 使用范围
党建经费应全部用于党建工作,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如召开党内会议、开展组织生活,购买学习资料和党务书籍等。
四、 其他要求
请涉及到本次经费补助的基层党组织于11月14日前将支部所在专业技术人员银行账号信息(附件2)发送至scicpadj@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改为“XX事务所党建经费补助”。联合党支部请报党支部书记所在专业技术人员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信息如有分行、支行、分理处的,请务必列明。
特此通知
附件:1.
2.
中共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