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技术人员团组织:
为发挥青年文明号在网络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面向公众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的通知》(青文字〔2014〕5号),按照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团委要求,现将通知转发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团支部要积极发动本所青年积极参与该项活动。
2.已创建和正在创建的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在本次活动中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积累和收集素材,积极创建和制作相关作品。
3.我省所有已创建和正在创建的专业技术人员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本次活动中均须做出微承诺,鼓励集体创作微电影、微视频和微故事。
4.微承诺要从发挥青年文明号的表率作用出发,着眼小事实事,践行职业道德;着眼行业发展,积极创新创造;语言生动活泼,内容具体实在。不超过140个字。参考格式如下:“我们是青年文明号——集体名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涵的某个或某几个词)就是……,我们将带头……(围绕“两个带头”进行具体细化),争创……(围绕“两个争创”落实转化)。”
5.省行业团委将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微承诺以及其他宣传作品择优向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团委推荐。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团委将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微承诺以及其他宣传作品择优在相关媒体推介并进行宣传。
6.请各专业技术人员团组织于8月7日前将本所微承诺内容和其他作品发送至省行业团委(省注协)。
联系电话: 85317207
电子邮箱:scicpadj@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的通知》
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团委
2014年8月4日
附件:
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
行动的通知
青文字〔2014〕5号
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支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团委、全国餐饮行业团指委:
为发挥青年文明号在网络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面向公众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根据《关于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广泛开展“两带头,双争创”行动的通知》(青文字〔2014〕4号)安排,近期集中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为保证活动效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作品征集。征集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的原创作品。主要内容为结合岗位实践、成长经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涵、对践行职业道德的现实意义、对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对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等的理解和阐释;基本形式为微电影、微视频、微故事、微承诺四类。
2.集中宣传。组委会办公室已在“中国青年网”开设了“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专栏,8月-9月陆续发布征集的优秀作品,并通过青年文明号新媒体平台和知名网媒广泛传播。各地方各行业以及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同步宣传,争取社会关注。
3.增强互动。各地方各行业要充分发动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广大青年关注青年文明号的专栏展播,为喜欢的作品点赞。组委会办公室将参考人气指数,定期公布作品排行,活动结束后将把优秀作品合制为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文化成果。
二、作品要求
1.微电影、微视频、微故事以青年文明号的人物和事迹为题材,要真实可信、内容具体、题材完整,突出岗位特色、真情实感。青年文明号的形象元素要在各类作品中有所体现。
2.微承诺要从发挥青年文明号的表率作用出发,着眼小事实事,践行职业道德;着眼行业发展,积极创新创造;语言生动活泼,内容具体实在。不超过140个字。参考格式如下:“我们是青年文明号——集体名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涵的某个或某几个词)就是……,我们将带头……(围绕“两个带头”进行具体细化),争创……(围绕“两个争创”落实转化)。”
3.微电影不超过8分钟,微视频不超过5分钟,均采用WM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微故事不超过500字,另附两幅反映故事内容的图片,采用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1600×1200。
三、工作要求
1.各省级活动管理部门推荐每类作品的数量均不少于5个。注会、餐饮、电商、快递行业结合实际推荐作品,不受数量和种类限制。
2.各省级活动管理部门须认真筛选,并分类汇总,8月10日前按类别上传至360云盘的“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文件夹,也可刻制光盘发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推荐作品汇总表》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
3.各类作品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含涉密信息。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拥有在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使用作品的权利。创作单位保留作品署名权和使用权。
4.青年文明号活动官方网媒平台: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专题网页(http://qnzz.youth.cn/zhuanti/qnwmh20zn/);微信公众号:青年文明号(微信号:qnwmh1994);腾讯官方微博:全国青年文明号;新浪官方微博:青年文明号;腾讯微视频:青年文明号。
附件:《“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推荐作品汇总表》
联 系 人:周轩宇,张帆
联系电话:85212186,85212322
传 真:85212186
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