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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201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10-20 10:08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网

川会行党〔20143

为展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及其在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事务所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党员和支持党建工作非党合伙人积极性,增强行业党建工作活力,推动行业党建工作和行业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我省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范围

本次评选主要考虑行业党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和个人。

(一)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

评选范围是各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全省限额19个,约占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总数的10%

(二)先进地方行业党组织

评选范围是省(州)行业党组织,全省限额4个,约占省(州)行业党组织总数的20%

(三)优秀个人

包括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全省限额33人,约占行业党员总数的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专业技术人员或省、省(州)行业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党建工作联络员。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并在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的中共正式党员。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的评选范围是支持党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合伙人(股东)中的非中共党员。

省行业党委将从我省评选出的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中,择优推选7家省级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申报参选全国行业先进。省行业党委评选表扬的优秀个人等将上报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委备案。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

1.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开展以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服务作用。

2.服务功能强化。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认真开展行业主题年活动,引领事务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3.注重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双培”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培训工作,注重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推动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

4.组织体系健全。党组织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隶属关系顺畅,探索通过网络开展党建活动,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

5.服务载体健全。事务所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等载体,推动事务所业务平稳较快发展,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

6.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二)先进地方行业党组织

1. 自身建设好。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健全团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组织书记领导有力;根据实际需要设有相应工作机构,配有必要工作人员;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成文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且执行较好。

2.强化基层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动态全覆盖,动态保持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双理顺,发展党员力度大、措施实,行业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

3.开展活动好。适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推进会等形式,组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广泛深入持续有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注重典型引路、加强宣传引导,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主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

4.发挥作用好。结合 “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江苏”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主题活动,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在破解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问题上形成好做法,取得好经验。

5)落实责任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策部署;行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到位;积极开展事务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教育培训,较好地组织人员参加上级行业党委举办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各项培训、会议活动,人员参训率(参会率)高;对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委征求意见事项及时反馈意见;及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各项资料信息,被采用率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精神。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开展好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务实高效,组织好党建活动,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增强党组织活力。

3.创新意识强,善于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善于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开展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思路新、方法好,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和行业主题年活动。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五)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保障。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等。

三、评选主要程序

(一)酝酿推荐评选对象

1.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由省(州)行业党组织推荐申报。郑州省申报参评数量可按辖区事务所党组织数量的10%左右掌握,其他省(州)可推荐1-2家事务所党组织参评。

2.先进地方行业党组织。由各省(州)行业党组织自行申报参与全省评选。

3.优秀个人,由各省(州)行业党组织推荐申报,申报数量一般应控制在本地区行业党员数量的3%左右。各省()申报优秀个人应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等之间合理分配,原则上优秀共产党员所占比重应不低于70%。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事务所专职党务工作者倾斜,优秀共产党员要向专业技术人员业务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交叉。

(二)评选材料

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评选对象要填写《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登记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先进地方行业党组织评选对象要填写《先进地方行业党组织登记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优秀个人评选对象按申报种类分别填报《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

各省(州)行业党组织要将有关申报表和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文本)于910日前报送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委办公室。

(三)确定表扬名单

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委对申报评选对象的申报材料和事迹进行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委提出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先进地方行业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表扬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委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四、有关要求

评选活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省(州)行业党组织和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通知有关要求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各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表扬决定公布后,行业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媒体、简报、门户网等多种形式,对受到表扬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号召和组织行业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全体共产党员和从业人员向他们学习。同时,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推进行业党建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联系人:金戈  联系电话:02885317207

传真:028-85317070,邮箱:。

 

附件:()

1.2012-2014年度先进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推荐表

2. 2012-2014年度先进地方进行业党组织(申报)推荐表

3.2012-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2012-2014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5.2012-2014年度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

 

 

 

 

 

                   中共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委员会

 

                     2014年8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