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会行党办〔2012〕5号 各省(州)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委员会《关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指导方案》的通知(会行党〔2012〕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省(州)行业党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书记要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书记抓、抓书记”,将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扎实推进,同时,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省(州)行业党组织,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成立工作班子,并选派工作人员作为定点联系人,具体负责与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稳固联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措施。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指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对近期行业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过调整,或事务所数量较多、工作较薄弱的省(州)进行走访,了解各省、州行业党组织及当地事务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 督促指导各省(州)行业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 (一)按照事务所自评、省(州)行业党组织评议和省行业党委评议的三级考评模式,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党支部(包括联合支部)按优秀、较好、一般和较差进行分类定级。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党支部自评权重为30%,省、省(州)两级行业党组织考评权重分别为35%,即事务所党支部分类定级实际得分=事务所支部自评分*30%+省(州)行业党组织评分*35%+指导小组评分*35%。 (二)各省(州)行业党组织负责组织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评,回收《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分标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并在事务所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分及汇总。 省(州)行业党组织在2月29日前将《评分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分类定级汇总表》阶段性完成情况上报指导小组办公室。在3月10日前,应完成所有评分定级工作并将事务所党支部及当地党组织两级《评分表》加盖公章上报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指导小组及指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党支部进行评分,并依据省(州)行业党组织报送的两级《评分表》,对各专业技术人员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 (四)各省(州)行业党组织要深入事务所,与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沟通,与专业技术人员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与行业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与从业人员“面对面”倾听诉求,深入一线抓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建设;在定类分级的基础上发现、挖掘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党支部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特别是对分类定级为一般和较差事务所党组织进行指导,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定期向省注协上报督查整改情况。 (五)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 演,电话:028-85317272; 米亚楠,电话:028-85315757; 刘 圳,电话:028-85317207.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