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会行党办﹝2012﹞24号
各省(州)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人员行业指导办公室《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开展“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12﹞1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附件:
中共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