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6〕54号
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你所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法》、人力资源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办法》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注协[2005]22号)的有关规定,杨兴亮等15人同志符合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条件。经研究,决定批准上述同志为专业技术人员(批准名单祥见附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请前来领证的人员持单位介绍信、一张1寸相片(底色不限)及注师身份证复印件,到注册部领取证书,集中领证时间:9月5日—9月19日,请相互转告。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