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7〕40号
刘俊荣: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注销刘俊荣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特此通知。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