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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10-16 10:08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网

川注协〔20185


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任职资格检查是《专业技术人员法》赋予专业技术人员网站的重要职能,是注册管理工作为行业发展服务的有效手段。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以下简称“年检办法”)和《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网站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2号)的规定,我会将组织2018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你所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按时上报年检相关材料。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我省范围内20171231日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会员(含20171231日止省外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完转会手续,正式转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于年检对象。

二、年检主要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执业情况;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三)专业技术人员受到的行业惩戒情况;

(四)专业技术人员报表报送和会费缴纳情况等。

三、年检需提交的资料

请各事务所认真组织年检工作,按本通知规定要求填报年检信息,按时向省注协提交年检资料。具体包括:

(一)年检专题报告和附表1至表8

年检专题报告和附表1-8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报送注册部;同时,电子版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注册部邮箱sczc321@163.com,邮件主题为“2018年检-××事务所”)。年检专题报告为本所开展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1、年检专题报告中,关于年检人员的报告格式如下:

2017年参加年检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人。2017年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人(或减少*人),其中申请注册批准*人(******、…);转入*人(******、…);转出*人(******、…);包括转非等撤销注销*人(******、…)。

20171231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共*人,其中:2018年申请年检*人;暂缓检查*人;年检时申请转非*人(******、…);申请其他撤销注销*人(******、…)。

2018年申请年检*人中,在职执业*人,退休后执业*人。

2、附件表1至表8需严格按表注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二)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原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人员提供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套鲜章的社保缴费明细),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四)2017年新设立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在前述资料基础上增加报送单位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2017年度全部工资清单、签字出具的业务报告或参与执行业务的工作底稿复印件2份(加盖专业技术人员公章)。

(五)提交综合部审核资料

1.登陆网站网站文件公告栏目,查看川注协〔2017118号文件,下载《〈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签约书》,签字盖章后,于年检时提交综合部。

2.登陆网站网站“事务所社会责任填报专栏”进行网上填报,以事务所名称和执业证书号登录,在线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并签字盖章,于年检时提交综合部。

四、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要求

(一)检查与信息更新核对工作相结合。各事务所要做到任职资格检查信息与财政职称行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财政系统”)、中国专业技术人员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系统”)、省注协行业服务与管理平台业务报备与OA系统(以下简称“省注协OA系统”)三个系统信息相一致,确保系统内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根据年检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我会将不予通过任职资格检查:

1.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的;

2.不在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执业的;

3.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受刑事处罚的;

5.自行停止执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满1年的;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的。
    (三)根据年检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我会将暂缓检查:

1.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2.所在事务所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3.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4.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
    (四)网站代管人员可只向我会提交检查材料(附表6和社保证明)

(五)任职资格检查中,我会将着重清理不在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检查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重点关注中小型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及网站代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情况;严格检查受到投诉举报的事务所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务所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此次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时间要求,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材料,确保检查工作按时完成。

(七)事务所作为提供信息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事务所自行承担。

四、年检程序及检查时间

(一)各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检资料,按流程先后报送省注协注册部、考试培训部、财务部逐项核实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完成后续教育、会费缴纳与财务报表报送等情况,由相关部门在2018年任职资格检查部门会签表(附表2)内签署意见,最后再将全部检查资料报送注册部。

(二)本次年检资料报送时间自201825331日止。为避免事务所办理年检过于集中的情况,我会仍根据事务所编号分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三)20171231日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按以下情况报送资料:

参加年检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应全部填报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附表6),并分别在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在职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3)、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4)中汇总登记。

因受到刑事处罚、死亡、自愿退出、转非执业等原因不参加本次检查的,在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撤销注销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5)中填列。

附表3、附表4、附表5应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数据相一致。

(四)2018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公告登记表(附表7)可参考网站网站“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合格名单的公示”填写,最终年检公告将以事务所报送内容为基础资料,请各事务所认真填列,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公示网页链接http://www.scicpa.org.cn/news/xhgg_detail2642.html

(五)2017年度财政系统改版后,有事务所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有误。故事务所提交年检资料前,应认真核对相关系统信息,填报2018年度任职资格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核对表(附表8)。表注内有查询系统人员信息的具体操作步骤。

(六)资料报送阶段结束后,我会将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省注协将按照行业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公开透明、强化监督

为确保年检工作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年检公信力,省注协设立年检工作举报电话:85310987。年检工作结束后,将在网站网站上公告检查结果,对于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年检的应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注销注册。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更新核对

为配合业务收入前百家事务所信息发布工作,中注协行业系统相关模块(注册、财务、监管)部分信息项目已修订,要求事务所在系统中报送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收入前百家事务所排名的相关数据将直接从系统中提取,排名涉及的相关披露信息包括收入相关指标和规模指标等,其中注册模块中的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从业人员数量、境内分所数量、所属的国际网络或国际联盟的名称及其成员机构的数量,已改为必填项目。请事务所(尤其是总、分所)在系统中对相关信息项目进行填报、完善,及时提交财务报告。事务所作为提供信息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年检期间申请转非及注销

1.年检期间有申请转非执业会员的,需同时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非执业会员申请表”(申请表下载链接:   http://www.scicpa.org.cn/uploads/bigfiles/20170517/591bb21f9433e.doc)。本表须由申请转非个人会员填写相关内容;且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底色不限);申请人签名应为本人手签,并注明日期;本表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年检期间有其他撤销注销情形的,需同时提交注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

3.对于有申请转非及撤销注销情形的,事务所须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应注明执业会员转非均为本人意愿;注销事实属实。承诺书应盖单位公章,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字,于年检时一并报送。同时,须交回上述会员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原件。

                     

    附表: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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