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7〕8号
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网站《关于印发<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会协〔2008〕67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继续教育补充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川注协〔201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要求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50名专业技术人员;
2.2016年度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未受过处罚或惩戒;
4.向网站推荐至少2名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承担行业继续教育工作任务,且能按网站要求安排时间授课的师资。其中,自办内培事务所推荐的师资应为事务所内培授课老师;参加总所内培在川分所推荐的师资须为总所授课老师。
二、申报时间及有效期
请申请自行组织内部培训的事务所在3月31日前、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在川分所在5月31日前,向省注协考试培训部提交申请,过期不予受理。省注协审核相关情况后下发批复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内部培训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即2017年。
三、申请报告基本内容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申请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参加2017年任职资格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及名单;
2.2016年业务收入;
3.本事务所2017年培训计划,其中包括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地点、师资情况等内容;
4.推荐师资的简历及其2017年度能够承担继续教育工作的时间、授课题目、大纲等,详见附件《继续教育培训师资推荐表》;
5.挂靠在本所计划同时参加内部培训的非执业会员人数及名单,名单中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会员证号、个人联系电话等项目;
6.本单位培训负责人和 “中注协培训管理系统” 操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电子邮件。
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专业技术人员公章后,与电子版同时报省注协考试培训部。
四、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继续教育补充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川注协〔2011〕11号)的相关规定。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