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7〕35号
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不断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合伙人、部门经理的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行业高端人才素养,根据2017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江苏省注协将与山东省注协在郑州联合举办事务所负责人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北京国家职称学院承办。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行业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解读;
2.区域经济发展与投资环境建设相关问题;
3.专业技术人员转型和生存之道;
4.两地专业技术人员交流研讨活动。
二、培训师资
北京国家职称学院安排师资。
三、培训对象
各专业技术人员主任职称师、副主任职称师、合伙人、部门经理,培训名额150人。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月18日-7月21日
报到时间:7月18日14:30—17:30
培训地点:高新区中和镇应龙湾澜岸酒店
电话:028-85679777
五、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为全脱产,教师课堂授课、师生讨论等方式相结合。
六、培训费用
本年度省注协继续免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本期培训网站统一安排食宿。
七、培训结果的认定
1.参加培训人员应详细填写报名回执并加盖事务所公章,于报到时将报名回执交会务组,以备档案记载。
2.省注协将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制度进行考核和管理。培训期间严格考勤,严禁冒名顶替培训。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作不合格处理。
八、其他
1.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于住宿登记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确认。
2.各事务所在7月11日以前,务必重新核定报名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时在系统内对变动人员进行删改处理,让出无法参加的学习名额。其他事务所可随时关注系统内报名动态,在开班前有退出的名额空缺均可补报。
3.省注协将分别于7月12日、开班当日下载报名信息存档,并据此进行考核。若事务所未在规定时限及时处理报名信息,造成培训资源无端浪费,省注协将对事务所给予通报批评;若专业技术人员无故不按填报计划参加培训,或不遵守培训考勤纪律,省注协将不予认定该专业技术人员当期继续教育学时,并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