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简 报 根据中注协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于2009年1月12日至3月31日完成了我省2009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会于2008年1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注协[2008]167号)的文件,要求各专业技术人员于2009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按照事务所代码分时段上报参检资料。 今年是我省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第一年,我们对检查内容在往年的基础上按照新规定进行了完善,对检查程序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对检查上报的资料进行了一定的简化,使检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简便。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做到了“热情接待、严格把关、耐心解释、服务会员”,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我们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报送的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不予通过检查。另一方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查工作从本质上讲也是一项服务工作,因此,对前来报送资料的会员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使整个检查期间没有出现一起投诉事件。 二、任职资格检查结果 通过两个多月的工作,我们对4924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任职资格检查,其中,检查合格的为4877人,撤销、注销47人。在撤销、注销的47人中:死亡10人,未专职执业的有21人,其他情况的26人(包括地震失踪2人)。在检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945人获取了国内其他资格,有14人获取了港澳台及境外资格,中共党员有1089人,民主党派90人,有35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16人在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担任一定职务。 检查结果显示,我省共有369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任职资格检查,其中:有限责任制事务所292家,占事务所总数的79.13%;合伙制事务所57家,占事务所总数的15.45%;外省驻江苏分支机构20家,占事务所总数的6.42%。平均每家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为13.2人,其中小规模事务所占了较大比例,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分布为: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有80家专业技术人员,占事务所总数的21.68%;6—10人的有138家,占37.40%;11—20人的有94家,占25.47%;21—40人的有42家,占11.38%;41—80人的有11家,占2.82%;80人以上的有4家,占1.25%。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检查中,我们重点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职情况进行了关注,由于条件所限,我们只能通过对人事代理合同的查阅来认定是否专职。目前,人事代理管理机构较多,加之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情况不一,造成核实有一定困难。鉴于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情况是任职资格检查的重要内容,今后我们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事务所进行现场核实,并在时机成熟时,尝试将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统一保管。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二OO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