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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及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职称信息质量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9-02-28 02:23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网

人力资源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省、计划单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省、计划单列省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职称信息质量抽查工作,更好地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我部制定了《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及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职称信息质量抽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及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职称信息质量抽查暂行办法 

附件: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及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职称信息质量抽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认具做好职称信息质量抽查,规范社会审计力量参加职称信息质量抽查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及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职称信息质量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力资源部直接组织的抽查工作涉及的委托事项,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人力资源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地人力资源部门自行组织的抽查工作涉及的委托事项,由各地人力资源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委托工作应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依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年检合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的执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相关人员是指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工作的其他专职从业人员或依法取得职称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职称工作三年以上的职称人员。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及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抽查工作,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一)对经过考核执业质量好的专业技术人员,整体委托其独立开展抽查工作; 
  (二)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人力资源部门直接组织的抽查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依法成立,承办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的执业机构。 
  第六条 受托参加抽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执业两年以上,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在40名以上,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且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 
  (三)与被抽查单位没有职称、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第七条 受托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承担抽查任务的人员以及受聘作为抽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以下简称抽查人员),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一)曾在被抽查单位任职过的; 
  (二)持有被抽查单位股票、债券或在被抽查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三)与被抽查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四)担任被抽查单位常年职称顾问或代为办理职称、税务事项的; 
  (五)其他应回避的事项。 
  第八条 属于整体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独立抽查工作的,人力资源部门与受托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委托抽查协议书;属于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抽查工作的,人力资源部门与其所在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抽查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一)签约双方及被抽查单位的名称; 
  (二)抽查的内容; 
  (三)抽查人员的构成; 
  (四)抽查工作安排; 
  (五)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抽查报酬的确定和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有关事项; 
  (九)双方签字、盖章及签约日期。 
  第九条 抽查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三日下达抽查通知书,受托的专业技术人员持人力资源部或专员办的委托检查介绍信进入被抽查单位进行抽查工作。 
  第十条 根据委托业务需要,在抽查工作中,抽查人员有权查阅被抽查单位有关财务职称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与核实;有权要求被抽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与抽查有关的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有权对被抽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与抽查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和被抽查企业有关财务职称资料进行复印;有权对违反财经法律、法纪的行为进行抽查,抽查活动不受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干扰。 
  第十一条 抽查人员对在抽查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抽查人员必须遵守人力资源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 
  第十三条 受聘参加人力资源部门直接组织的抽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所做的检查项目工作底稿,以及抽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有关材料,应如实反映,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明确。 
  第十四条 受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独立开展抽查工作中,对查出的被抽查企业职称责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审计责任,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纪的问题要逐项核实,填报《财政抽查报告》及有关表格一式二份(同时应附必要的原始资料复印件),由被抽查单位签署意见,受托专业技术人员加盖公章后,上报委托的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受托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抽查报告》,进行审核定案,向被抽查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作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有权对受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抽查质量进行复查。 
  第十七条 对抽查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受托专业技术人员、所内承担抽查工作的人员及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以及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抽查人员,人力资源部门视情节轻重可给予以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参加抽查的资格; 
  (三)终止参加抽查工作; 
  (四)按委托抽查协议的规定取消抽查报酬; 
  (五)建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及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抽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在抽查工作结束后,统一付费。付费数额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付费标准、结合实际抽查质量确定。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省、计划单列省财政厅(局)在组织本地区的企业职称信息质量抽查工作中,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一、委托抽查业务协议书(参考样式) 
    二、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抽查业务协议书(参考样式) 

附一: 
  委托抽查业务协议书(参考样式) 

甲方(委托方):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局或人力资源部驻____省(自治区、直辖省、计划单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乙方(受托方):____专业技术人员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抽查____公司____年度职称报表质量和____专业技术人员的审计质量,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乙方按照人力资源部有关职称信息质量抽查的规定负责对___公司____年度的职称报表和____专业技术人员审计____公司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并负责提交《抽查报告》、有关表格和专题报告。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的抽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2.为乙方提供有关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有关文件材料; 
  3.按抽查业务协议书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抽查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人力资源部有关职称信息质量抽查的规定; 
  2.《抽查报告》及抽查底稿应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明确; 
  3.在实施抽查过程中应遵守人力资源部的有关工作规定和行为准则,严禁发生借抽查之机为事务所拉客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抽查付费标准及方式: 
  1.付费标准:经协商支付乙方抽查费用____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提交符合抽查质量标准的《抽查报告》、有关报表和《专题报告》后3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抽查报告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意隐瞒被抽查单位的违纪事实,乙方是被抽查单位的顾问单位或办理职称、税务事项的代理单位,乙方抽查人员与被抽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有近亲关系,乙方抽查人员曾在被抽查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或有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乙方不遵守《检查人员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等问题,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六、如果在抽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抽查工作预期完成的,或者委托方要求加快出具抽查报告的,均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协议事项。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协议书规定事项完成后失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二: 
  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抽查业务协议书(参考样式) 

甲方(聘用方):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局或人力资源部驻____省(自治区、直辖省、计划单刀怖)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乙方(被聘用方):____专业技术人员 

  兹由甲方聘用乙方选派的____同志作为抽查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抽查____公司____年度职称报表质量和____专业技术人员的审计质量,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乙方抽查人员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参加抽查工作,工作中服从甲方抽查组长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分配的抽查任务。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抽查人员的抽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2.为乙方抽查人员提供有关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有关文件材料; 
  3.按抽查业务协议书的规定及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抽查费用。 
  三、乙方抽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人力资源部有关职称信息质量抽查的规定; 
  2.所做的工作底稿及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明确; 
  3.在实施抽查过程中应遵守人力资源部和专员办的有关工作规定和行为准则,严禁发生借抽查之机为事务所拉客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抽查付费标准及方式: 
  1.付费标准:经协商支付乙方抽查费用____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抽查人员完成抽查工作后按抽查质量标准3个月内一次付清抽查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抽查人员出具的工作底稿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乙方抽查人员有意隐瞒被抽查单位的违纪事实,或根据乙方抽查人员提供的事实作出错误的处理决定的,以及乙方抽查人员不遵守《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和廉政规定等问题,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六、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协议书规定事项完成后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