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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职称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类) 培养对象入选人员的第二次公示

2019-11-01 10:08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网

为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类职称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职称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类)培养对象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川注协〔201772),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省注协已于20181月和4月进行了两次选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苏省职称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类)培养工程相关事宜的函》(川财会函〔20187号)要求和前期公示的反馈意见,现将两次选拔后拟确定为江苏省职称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类)培养对象的人员名单予以合并公示(名单附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考试培训部反映(联系电话:028-85315513)。公示期满无异议,我会将拟入选培养对象名单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职称高端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并书面通知入选个人及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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