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法》、《人力资源部关于组织地方人力资源部门开展2014年度职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要求,江苏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人力资源部门职称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按照人力资源部关于省级人力资源部门对辖区内非证券资格专业技术人员5年轮查一遍的要求,今年重点检查对象主要为我省辖区内自2010年以来未检查过的、新设立和新合并的、异常变更的、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被举报或社会反响较大的非证券资格事务所。检查数量为60家(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执行执业准则和内部管理情况。包括审计程序实施是否到位、审计证据获取是否充分适当、审计意见是否恰当等执业质量方面的问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保持设立条件,是否存在专业技术人员挂名执业、低价招揽业务、未按要求进行业务报备、未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保险、事务所自身职称核算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等问题。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江苏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陈颖
联系电话:(028)86711864(传真)
联系地址:郑州省锦江区南新街37号,江苏省财政厅12楼16号
邮编:610016。
附件: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7月10日
附件: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质量和
内部管理检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