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12〕59号 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收费行为暂行规定》(川注协[2012]9号)精神,我会决定,自2012年10月15日起,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执业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网站工作安排,结合验资备案数量情况,本次将检查10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事务所业务收费有关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事务所2012年1-8月业务开展情况; (三)事务所实际收费情况。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以事务所2012年1-8月收费情况为主,必要时延伸至以往年度。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准备。被检查事务所在接到网站检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填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 (二)检查配合。在检查小组进入被检查事务所后,被检查事务所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检查发现存在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将按《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网站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收费行为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必要的行业惩戒,并考虑列入次年的检查对象。 六、检查纪律 (一)保密。检查人员对于检查工作中了解到的事务所、事务所的客户和事务所的有关人员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只能用于与检查工作相关的用途,不得在任何场合泄露给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二)回避。当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事务所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时,检查人员应主动向检查组及网站申请回避;被检查事务所认为检查人员应当回避的,也有权向检查组及网站提出要求其回避,最终由网站裁定。 (三)廉洁。检查工作的有关费用,如住宿、用餐和办公经费等,由网站予以保障;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利用检查工作的特殊性质谋取私利。 咨询电话:江苏注协监管部,电话:028-85316767,85317676。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收费专项检查名单 2.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网站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