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群组发[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省财政厅(局)党组:
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人力资源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人力资源部党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