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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9-10-31 10:08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网

按照人力资源部《关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江苏省财政厅于422日制发了《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手启动全省注会行业教育实践活动。

《方案》对活动提出总体要求。既要完成查找和解决事务所党组织、党员合伙人及从业人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普遍性要求,更要紧密结合行业实际,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专业技术人员行业“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解决广大服务对象和事务所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使诚信执业形象进一步树立,使教育实践活动与事务所正常业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方法步骤。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应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务实灵活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安排要充分考虑事务所业务的季节性特点和本地党委要求。具体到每个事务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教育实践活动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开展,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方案》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出规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在各地党委领导下开展。省(州)人力资源部门和行业党组织加强指导,把行业系统指导与地方党委领导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上下联动、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同时遵循“一级抓一级、三级联动”原则,明确了省、省(州)及专业技术人员三级行业党组织的具体工作职责。

活动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方面,《方案》规定,省及省(州)行业指导机构要派出督导组,省(州)行业指导机构要全程参与本地区事务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建立每半月教育实践活动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同时《方案》提出要注重充分发挥网站、刊物、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作用,大力宣传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在省财政厅及省注协门户网站、《江苏专业技术人员》杂志上开设专栏,及时总结推广活动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